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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目标任务管理体系和编制各层面质量标准的有关说明

2019年09月11日 08:40  

各位领导:

根据2019年9月11日下午“山东牧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推进会”工作安排要求,现将有关参考材料以及需要填写、编制的材料发至您校内办公邮箱,请查收。并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建立目标任务管理体系的材料

(一)各牵头部门需先填写附表2《学院2019党委工作纲要暨目标任务分解表》中“一级目标任务考核要素”一栏(只填写所负责部分)。

(二)各牵头部门需再填写附表3《牵头部门暨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分解表(2019年度)》,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9月20前将纸质版交质量保证中心杨振威处(教务处与质量保证中心办公楼102室),电子版同时发于淼、杨振威校内邮箱。

(三)说明

1.除6个专业教学系外,其他的18个部门均需先进行二级目标任务的分解。二级目标任务分解完毕、质量保证中心汇总后,各部门再进行所承担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具体内容另发)。

2.请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对照中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党委工作纲要与任务分工》的通知(鲁牧院党〔2019〕9号)中的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

二、编制各层面质量标准的材料

(一)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工作标准

院属各部门均需填写附件1《XX部门之科室岗位工作标准一览表》。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质量保证心中办公室杨振威处(教务处与质量保证中心办公楼102室),电子版同时发至于淼、杨振威校内办公邮箱。

注:请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中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鲁牧院党〔2019〕30号)中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制定标准。

(二)专业设置与调整标准、专业与课程建设标准、教学运行各类标准、教学运行各类标准、教师发展标准、学生发展标准以及各专业建设方案、专业教学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鲁牧院[2019]129号文件中的规定的任务分工和时间上交。




                                    质量保证中心

                                   2019年9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源头表采集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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