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鲁牧院党〔2021〕26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部门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计分表(试行)》(鲁牧院政〔2021〕113号,简称《计分表》)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分教学部门、行政与教辅部门两个类别。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教学部门、行政与教辅部门的考核内容均包括公共专项、履职尽责、创新与贡献、满意度四个方面,总分1000分,各项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见《考核办法》第五章。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立森 李学太
副组长:周其虎 李志奎 王金诺 林建坤
成 员: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重大决定与部署,对考核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二)组建教学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
组 长:郑立森
副组长:周其虎 李志奎 王金诺
成 员:相关人员
教学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依据《考核办法》《计分表》等,结合部门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及岗位工作标准,负责组织对教学部门“履职尽责”“创新与贡献”两部分的考核、赋分;审定教学部门公共专项考核、满意度综合评议等结果。
(三)组建行政与教辅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
组 长:郑立森
副组长:周其虎
成 员:相关人员
行政与教辅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依据《考核办法》《计分表》等,结合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及岗位工作标准,负责组织对行政与教辅部门“履职尽责”“创新与贡献”两部分的考核、赋分;审定行政与教辅部门公共专项考核、满意度综合评议等结果。
(四)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由质量保证中心牵头组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四、考核组织实施
(一)部门自评。各部门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取得成效以及存在不足进行自我总结评价,形成年度工作诊断报告。质量保证中心对部门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在学校部门述职汇报会前公布。
(二)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由各考核工作组和考核主体部门分别对教学部门、行政与教辅部门公共专项、履职尽责、创新与贡献等情况进行考核、赋分;考核的各项数据及结果报质量保证中心统计、汇总。
(三)民主评议。质量保证中心牵头组织满意度的民主评议。其中学校领导评议、部门互相评议主要考察队伍建设、工作作风、管理水平、勤政廉政等;教学部门服务对象评议主要考察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情况,行政与教辅部门服务对象评议主要考察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
(四)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由学校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议、确定,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五)考核结果公示。部门考核等次通过校内办公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发放年终考核绩效奖励及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具体内容见《考核办法》第十七条。
五、时间安排
(一)公共专项量化考核
2021年12月30日前,各考核主体部门对公共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赋分。12月30日17:00前,将公共专项工作考核评议表送交质量保证中心102室。纸质版送交杨振威,电子版发送至高金明、杨振威校内办公邮箱。
(二)履职尽责、创新与贡献量化考核
1.教学部门
(1)履职尽责量化考核
2021年12月30日前,教学部门各考核主体部门对教学部门履职尽责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填写履职尽责考核评议表(包括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技术服务、集团化办学和校企合作、就业创业工作、学生工作),12月30日17:00前,将考核结果送交质量保证中心102室。其中,纸质版送交杨振威,电子版发送至高金明、杨振威校内办公邮箱。
(2)创新与贡献量化考核
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教学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和各考核主体部门对教学部门创新与贡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填写创新与贡献考核评议表。12月31日17:00前,将考核结果送交质量保证中心102室。其中,纸质版送交杨振威,电子版发送至高金明、杨振威校内办公邮箱。
2.行政与教辅部门
(1)履职尽责量化考核
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前,行政与教辅部门需将履职尽责量化考核佐证材料上传至学校“目标任务管理系统”。
12月27日至31日,行政与教辅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依据各行政与教辅部门上传“目标任务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对行政与教辅部门履职尽责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填写履职尽责考核评议表。12月31日17:00前,将考核结果送交质量保证中心。其中,纸质版送交杨振威,电子版发送至高金明、杨振威校内办公邮箱。
(2)创新与贡献量化考核
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行政与教辅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对行政与教辅部门创新与贡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填写创新与贡献考核评议表。12月31日17:00前,将考核结果送交质量保证中心。其中,纸质版送交杨振威,电子版发送至高金明、杨振威校内办公邮箱。
(三)满意度评议
1.部门自评
2021年12月27日前,各部门对履职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自评,各项指标考核数据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12月27日17:00前,将以下各项材料交质量保证中心,纸质版送交杨振威,电子版发送至高金明、杨振威校内办公邮箱。
(1)《部门2021年度工作情况自评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
(2)《部门2021年度工作诊断报告》(附件3)电子版。
(3)《部门2021年度创新与贡献情况自评表》(附件4、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提交与《自评表》内容相符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的提报内容与格式要求见(附件6),纸质版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式两份)。
2.学校领导评议、部门互相评议
2022年1月上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部门述职汇报会,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述职所用时间不超过8分钟。发放部门考核评议表,学校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对部门进行评议。
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汇报稿和汇报PPT请于述职前发至质量保证中心杨振威校内办公邮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述职时要求脱稿汇报。
3.服务对象评议
2021年12月31日前,质量保证中心组织部门服务对象满意度评议。
(四) “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等情况统计
2021年12月31日前,各责任部门根据《考核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完成对各部门“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有关情形的审查。12月31日17:00前,将《2021年度部门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评议表》(附件7)和《2021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评议表》(附件8)交质量保证中心,纸质版送交杨振威,电子版发送至高金明、杨振威校内办公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绩效考核工作是对部门年度履行职责、目标达成以及工作成效的审视与检验,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考核主体部门和考核工作组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做好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各项工作。
(二)实事求是,公正客观
各部门总结述职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认真梳理2021年度取得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明确改进措施;理清2022年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考核主体部门和考核工作组要准确理解把握绩效考核方法,公正、公平评价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严格依据《考核办法》要求和指标体系开展考核工作;对2020年度重点工作仍未完成的部门,酌情扣分。考核做到全面、客观、科学评价。
(三)严格纪律,加强管理
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不得提供虚假数据和信息,不能歪曲事实,不搞人情交易,不泄露考核信息;质量保证中心负责各项考核工作的管理,学校纪委履行再监督职责;对违法违纪和弄虚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
1.教学部门2021年度工作情况自评表
2.行政与教辅部门2021年度工作情况自评表
3.部门2021年度工作诊断报告(参考模板)
4.教学部门2021年度创新与贡献情况自评表
5.行政与教辅部门2021年度创新与贡献情况自评表
6.“创新与贡献”备查资料提报内容及格式要求
7.2021年度部门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评议表
8.2021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评议表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20日